本行業務

我們致力為客戶提供法律問題的解決方案,不僅僅是提供合規諮詢。我們的核心團隊成員在加入本行以前曾在其他國際律師事務所擔任合夥人,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並擁有數十年的經驗:

 

Self Photos / Files - 434x289-1金融證券監管

 

本行在以下範疇上有豐富經驗:-

 

(i) 針對持有證監會牌照的責任/豁免、申請各類證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牌照和註冊(如證券、期貨、外匯、證券投資諮詢、自動化交易服務、企業融資及基金管理牌照)、及持牌法團及銀行的控制權或主要人員變更,提供法律意見;

 

(ii) 處理客戶證券業務上日常出現的各種法律,監管及合規問題及就投訴處理流程和內部調查等提供法律意見;及

 

(iii) 處理來自不同監管機構(包括證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財務匯報局)的詢問和調查通知、現場視察、監管機構約談和執法行動。

 

 

Self Photos / Files - 434x289-2民事及刑事訴訟

 

本行為客戶處理各類型的民事及刑事訴訟,包括股東糾紛、勞資糾紛、合約糾紛和「不當銷售」/ 提供誤導或疏忽意見的申索。

 

另外,本行為上市公司董事(例如處理內幕交易等市場失當行為的罪行)、證券經紀公司、認股權證莊家、證券分析員、核數師、投資銀行和零售銀行辯護,對此具豐富經驗。其中包括由證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聯交所、香港會計師公會、財務匯報局、警務處及廉政公署提起的各種刑事調查(例如市場操縱和打擊洗錢)、法庭和/或紀律程序。

 

 

 

 

 

Self Photos / Files - istockphoto-1189884688-612x612商業與企業

 

本行亦會向客戶提供商業法、企業融資、併購、監管和合規、私募股權、基金和其他投資服務的法律意見,並具有豐富經驗。本行曾在以下範疇上提供法律意見:-

 

(i) 向上市申請人、上市公司和主要分析員處理一級和二級市場集資及遵守《上市規則》提供法律意見;

 

(ii) 向領先的商業和投資銀行提供法律、合規和公司治理方面提供法律意見,並協助客戶在香港和海外建立業務平台以及法律和合規體系; 及

 

(iii) 就設立投資基金、公司重組、盡職調查、合併與併購、草擬商業協議(例如公司/資產買賣、合資協議、股東協議等)提供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