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略律师
顾问律师
民事及商业诉讼
金融业监管及诉讼
+852 2180 0135
学歷/认可资格/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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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信会吕明才小学义务顾问律师 (2018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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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认许为香港事务律师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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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证书课程, 香港中文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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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士, 香港中文大学 (2012)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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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及商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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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监管及诉讼
现时及过往主要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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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律师– 何伟轩律师事务所 (7/2024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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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 苏龙律师事务所 (2022至7/2024)
诉讼经验
- 曾为一上市跨国集团就其前董事挪用公司资产提出的申索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大型医疗集团就旗下的牙医违反股东协议和僱佣协议提出起诉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间私家医院就各种合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数间银行就执行程序及就声称的第三方实益拥有人的申索提出抗辩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银行就各种合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资产管理公司就有关欺诈和未经授权交易的申索提出抗辩提供法律意见
- 曾向一中国内地借贷公司就在香港登记及执行内地判决及取得资产冻结令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上市货运公司就一项国际仲裁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间上市公司的股东就有关串谋诈骗的申索提出抗辩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破产案受託人就其调查破产人在多个司法管辖区隐藏重大资产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破产案受託人就申请出售破产人财产的命令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名高净值离婚者就涉及包括一间物流公司的股份的附属济助程序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个人及公司就涉及性犯罪的刑事指控、涉及人身伤亡的工业传票等提出抗辩提供法律意见
- 曾就争议性遗嘱认证、知识产权、租赁及僱佣纠纷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
证监会法规事务及诉讼经验
- 曾为一上市公司的前主席(i)就反对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2条将该上市公司清盘的呈请;及(ii)就临时清盘人就指称的虚假交易造成的损失及损害赔偿的申索进行抗辩行事
- 曾为一家上市公司的前主席(i)在一项串谋诈骗香港联交所、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公诉程序中进行抗辩;及(ii)在证监会纪律处分程序中进行抗辩行事
- 曾为一名就证监会收购及合并委员会的决定提出司法覆核的人士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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